服務條款

免責聲明:無須購買。購買不會增加您中獎的機率。

本協議(包括其附錄,以下統稱為「本協議」)為您(以下簡稱「會員」)與 FishPoker Entertainment Ltd.(以下簡稱「我們」、「本公司」)之間所訂立的合約,旨在規範您於 www.fishpoker.com(「本網站」)上使用標準會員與白金會員服務(「會員服務」)的權利與義務。請在使用、下載或安裝我們所提供的軟體(「軟體」)前,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。

當您點擊「我同意」或繼續使用本網站、安裝並操作軟體,即表示您明確同意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。如您不同意,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與軟體,並請勿參與任何 FishPoker 所舉辦的撲克錦標賽(「網站錦標賽」)。使用前,請詳閱我們的《隱私權政策》。


第 1 條 授權條款

我們授權您以非專屬、受限之方式,自本協議生效日起三(3)年內使用本軟體。FishPoker 保留隨時更新、修改、暫停或終止本協議與網站內容的權利,無須另行通知。您需每月至少查閱一次是否有新條款變動。如協議內容重大變更,我們將於網站首頁公告「服務條款已更新」不少於三週。

第 2 條 使用限制

您不得:

  • 讓未同意本協議之他人使用本軟體;
  • 修改、反向工程、解碼、重構本軟體;
  • 複製、出租或轉讓本軟體權利;
  • 移除任何版權標示或商標;
  • 將本軟體用於商業用途。

第 3 條 法律遵循

您應依據所在地法律合法使用本服務。FishPoker 無義務確認使用者之實際地點。若您來自禁止使用該軟體的國家或地區(例如美國禁運國或恐怖主義支援國),您不得使用本軟體,亦僅能參與免費遊戲。

第 4 條 有限保固

我們不保證軟體永遠無錯或不中斷。如您於 60 日內遇故障,唯一補償為重新提供安裝版本或終止合約。

第 5 條 您的保證

您確認:

  • 已詳閱並理解本協議條款;
  • 使用本軟體不違反任何法律或其他合約約定。

第 6 條 可分割性

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無效,其他條款仍具法律效力。

第 7 條 僅限娛樂用途

FishPoker 僅提供免費娛樂性撲克服務,無真金交易或現金投注功能。參賽門票僅供虛擬遊戲用途,無法折現。

第 8 條 聊天規範

違反下列聊天規則者,可能被取消聊天室權限:

  • 共謀作弊、販售門票或干擾比賽公平;
  • 發表冒犯、威脅、辱罵等不雅言論;
  • 非英語聊天(除特殊情況);
  • 張貼廣告、洗版、乞求等訊息。

第 9 條 白金會員與付費說明

  • 白金會員可參加專屬賽事並獲取獎勵;
  • 採月費預付制,恕不退費;
  • 價格與條款可能調整,並公告於官網;
  • 非會員亦可使用「郵寄報名」參賽方式(詳見英文版第9(d))。

第 10 條 會員資格與領獎規定

  • 需年滿 18 歲並符合當地法律規範;
  • 美國用戶需為合法居民,且不在禁止地區名單內(如美國特定 10 州、加拿大魁北克省、澳洲部分地區);
  • FishPoker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領獎;
  • 領獎須提供合法身份證明(如護照、駕照)。

第 11~13 條 錦標賽與獎項異動

  • 本公司保留隨時更動、取消比賽或獎品內容之權利;
  • 若獲得需旅遊參賽之獎項,須自行承擔交通與風險;
  • 稅務處理責任由得獎人自行負責。

第 14 條 宣傳授權

您同意 FishPoker 可使用您的姓名、頭像、獎項紀錄於推廣或行銷素材中(如網站、影片、社群媒體等)。

第 15~17 條 帳號使用與續費

  • 每位會員僅限擁有一個帳號,資料須真實有效;
  • 帳號與密碼僅限本人使用,遺失後果自負;
  • 白金會員為預設自動續費,您可透過帳號介面取消訂閱。

第 18~20 條 技術問題與中斷補償

  • FishPoker 對於網路、裝置或系統錯誤造成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;
  • 若伺服器中斷,我們會盡力恢復您的參賽權益;
  • 系統故障發生時,我們保留取消賽事或重置結果之權利。

第 21~23 條 違規處理與著作權

  • 違反本協議內容,我們可隨時停用帳號與刪除資料;
  • 所有網站內容、軟體介面與設計均受著作權與商標法保護,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。

第 24~25 條 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

  • 本網站以「現況」方式提供,不保證其穩定性、準確性或不中斷;
  • FishPoker 對任何直接、間接、偶發或衍生損害不承擔責任。

第 26~27 條 補救機制與會員責任

  • 若您不同意條款,可選擇停止使用本網站與服務;
  • 您應對因違法或違約導致的第三方損害全權負責。

第 28~30 條 準據法與爭議處理

  • 本協議依據美國德拉瓦州法律解釋與適用;
  • 所有爭議將提交美國賓州 Scranton 仲裁機構處理;
  • 您同意放棄參與任何集體訴訟(class action)之權利。